各处室、系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和省教育厅办公室的要求,现将《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高校开展学习宣传贯彻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精神的通知》(教办思政〔2016〕20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高校开展学习宣传贯彻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精神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16〕13号)转发给大家,请各处室、系部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组织本部门人员开展学习并做好贯彻落实。
附件:1.《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高校开展学习宣传贯彻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精神的通知》(教办思政〔2016〕20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高校开展学习宣传贯彻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精神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16〕13号)
2.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
党委宣传部
2016年4月22日